第二十四章 稼轩风貌-《剑胆文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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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古剑静静地躺在杏黄色的锦缎上。剑鞘乌黑,剑柄缠裹的牛皮已被岁月磨得发亮,露出底下暗红的底色——那是血浸透后留下的痕迹。他握住剑柄,熟悉的重量传到掌心,那种感觉,就像握住了一截过往的时光,握住了那些烽火连天的岁月。

    他没有拔剑,只是这样握着。

    剑是有记忆的。它记得山东的烽火,记得长江的波涛,记得五十骑踏破金营的月夜,记得飞虎军操练时震天的呼喝。这些记忆通过剑柄,丝丝缕缕地传递到他的身体里,在他的血脉中奔涌、冲撞,最终沉淀成眼底深处那一点不灭的火光。

    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,辛弃疾搬了竹椅,坐在洗剑泉边。

    这泉是他移居瓢泉后发现的,水质清冽甘甜。他在泉眼处凿石为池,池边种了几丛菖蒲。池水终年不涸,倒映着天光云影,也倒映着他日渐苍老的面容。

    他取来木盆,注满泉水,将古剑平放其中。剑身入水时,发出极轻微的嘶声,仿佛一声悠长的叹息。他用细麻布蘸了水,从剑格开始,一寸一寸地细细擦拭。

    这个动作,他已经重复了成千上万遍。

    二十三岁那年,在从金营返回南宋的途中,每夜宿营时,他都要这样拭剑。那时剑身上常有血垢,需得用力才能擦拭干净。年轻的副将问他:“将军,剑擦得再亮,明天不还是要沾血吗?”

    他头也不抬地回答:“正因为明天要沾血,今天才要擦亮。这是对剑的尊重,亦是对敌手的尊重。”

    后来在江阴任上,他依然每晚拭剑。那时剑已很少出鞘,可擦拭成了习惯,成了他与过往保持联系的一种仪式。有一次,范氏忍不住说:“官人,您现在是文官了,还天天擦剑做什么?”

    他沉默良久,缓缓说道:“剑若锈了,我的心也会锈。”

    如今在瓢泉,拭剑的仪式仍在继续。只是剑身上的血迹早已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岁月的包浆——那是一种温润的光泽,是铜铁与时光对话后留下的独特印记。

    阿桂悄悄凑过来,蹲在池边,好奇地看着。“辛爷爷,这剑杀过人吗?”

    问题很直接,像孩子手里的石子,噗通一声砸进平静的池水,激起圈圈涟漪。

    辛弃疾的手停住了。他看着水中晃动的剑影,那张苍老的脸在剑影里破碎又聚合。“杀过。”他轻声说,“杀过该杀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是该杀的人?”

    这个问题更难回答。辛弃疾抬起头,望向北方的天空。秋空澄澈如洗,雁阵正排成人字向南飞,啼声清厉,穿过十年的光阴,将他拉回那个血与火交织的年代。

    “该杀的人……”他缓缓地说,“就是那些让百姓流离失所的人,那些让山河破碎的人,那些……”他忽然停住,摇了摇头,“你还小,不懂这些。”

    “我懂!”阿桂不服气地昂起头,小脸气得通红,“张爷爷说,金兵就是该杀的人!他们抢我们的地,杀我们的人!”

    辛弃疾看着孩子气得通红的小脸,心头一阵刺痛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仇恨还在这样一代代传递,就像山间的野火,一茬接一茬,烧不尽,灭不绝。

    “阿桂,”他把孩子拉到身边,轻声说道,“你记住:杀人从来不是什么好事。但如果有人要杀你的亲人,抢你的家园,那你就要拿起武器——不是为了杀人,是为了保护,保护你在乎的一切。”

    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。辛弃疾摸摸他的头,忽然想起自己这么大的时候,在四风闸的芦苇荡里,祖父也是这样摸着他的头说:“疾儿,你记住:剑是凶器,但亦是义器。用剑之人,心中要有一杆秤,辨是非,明善恶。”

    那杆秤,他称了三十年,称过忠奸,称过善恶,称过家国大义与个人得失。如今在这山野之间,他仍在称——称一垄萝卜的重量,称一杯浊酒的温度,称一句诗词的分寸,也称量着这残生里尚未熄灭的那点火光。

    日落时分,辛弃疾开始酿酒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另一项“功课”。酿酒坊在厨房后面,是个简陋的草棚,里面摆着七八个陶瓮,空气里常年弥漫着粮食发酵的微酸气味。今日要蒸的是新收的糯米,准备酿造今冬的“瓢泉春”。

    范氏已经把米淘洗干净,泡在木桶里。米粒吸饱了水分,晶莹饱满,像无数颗小小的珍珠。辛弃疾挽起袖子,把米舀进甑里——那是用老竹编成的蒸笼,透气性极好,蒸出来的米粒粒分明,软糯香甜。

    灶火生起来了,松柴在灶膛里噼啪作响,火光映红了他满是皱纹的脸。他蹲在灶前,紧盯着火候——不能太旺,旺了米会夹生;不能太弱,弱了米会发黏。这火候的把握,恰似用兵:要审时度势,要随机应变,方能成事。

    “您这酿酒的架势,倒像是在打仗。”范氏在一旁筛着酒曲,忍不住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辛弃疾往灶里添了根柴,应声答道:“本来就是一回事。酿酒如用兵,粮草要足,火候要准,时机要对,缺一不可。”

    这话并非玩笑。这些年在山野之间,他把半生的兵法都化进了农事里:耕地如布阵,要疏密有致;灌溉如用兵,要因势利导;就连这酿酒,也暗合着“奇正相生”的道理——酒曲是“奇兵”,要在恰当的时机投入;温度是“正兵”,要稳扎稳打地控制。

    米蒸好了,蒸汽腾腾地冒起来,带着粮食特有的甜香,弥漫在整个草棚。辛弃疾把米摊在竹席上晾凉,手指探进去试探温度——要温热不烫手,恰似母亲的掌心,温暖而妥帖。

    这时张翁来了,拎着一坛酒:“辛老!尝尝我家的新酒!”

    两人就在草棚里坐下,粗陶碗一碰,酒液在碗里晃荡,酒香四溢。张翁的酒性子烈,一口下去,从喉咙烧到胃里,暖意瞬间蔓延开来。辛弃疾却喝出了门道:“这酒里掺了高粱?”

    “您这舌头真是神了!”张翁竖起大拇指,一脸佩服,“确实掺了三成高粱,劲儿才足!”

    “高粱是北边的作物。”辛弃疾又抿了一口,眼神渐渐悠远,“我在山东时喝过,那边叫‘烧刀子’,比这还要烈上几分。”

    话一出口,草棚里的气氛便微妙地变了。张翁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,轻声问道:“您……是想北边了?”

    辛弃疾没有立刻回答。他望着碗中晃动的酒液,那琥珀色的光泽,让他想起了黄河的浊浪,想起了泰山巅的落日,想起了四风闸的芦苇在秋风里起伏如海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想。”他终于开口,声音很轻,却带着沉甸甸的分量,“可想了又能怎样呢?岳飞想了半生,最终魂断风波亭;韩世忠想了半生,最终归隐西湖边。我如今能在这山野间,有酒喝,有田种,有你们这些邻里相伴,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得平淡,可握着碗的手指节却微微发白。张翁看在眼里,轻轻叹了口气,给他满上酒:“喝!一醉解千愁!”

    两人一碗接一碗地喝着。暮色渐渐浓重,草棚外传来归鸟的啼鸣,声声清脆。辛弃疾有些醉了,他站起身,走到院中,对着正在沉入暮色的铅山,忽然朗声吟道:

    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——”

    吟到这里,他顿住了。后面的句子卡在喉咙里,像一根尖锐的刺,扎得他生疼。那些“八百里分麾下炙,五十弦翻塞外声”的豪情,那些“马作的卢飞快,弓如霹雳弦惊”的壮烈,那些“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”的抱负……都像这山间的雾,看得见轮廓,却怎么也抓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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